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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无故遭恶意损坏损失谁埋单
2012-03-07 09:34:04 144浏览 编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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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温州的谢先生到杭州办事,将保时捷跑车停在酒店后侧的空地上,次日发觉车篷被人划开一个大口子。由于买过车损险,谢先生当即向保险公司报案,却被告知这是人为恶意损坏,不属于理赔范围。与谢先生的遭遇类似,于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,早上发现一边的前窗和后窗玻璃都被砸碎。想起投保过玻璃单独破损险,他马上申请理赔,但保险公司客服询问详情后称:"这样的情况公司不受理。"没辙,于先生只好自己埋单。

  上述案例说明一个事实---买了车险并非万无一失,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理赔。如谢先生的车遭遇"意外",之所以买了车损险也没用,是因为目前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保险责任大都集中在碰撞、倾覆、火灾、爆炸、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、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、雷击、暴风、暴雨等自然灾害,以及投保车辆搭乘渡船时遭受损失等方面。他人故意行为造成车辆损害,都属责任免除范围。

  于先生的车同样如此,由于恶意行为很难界定,加之玻璃单独破损险的理赔范围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,发生车玻璃单独破碎,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。但是于先生的车窗是被人砸碎的,该险种也就"爱莫能助"了。

  那么,若因他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爱车受损,就没有险种可为车主提供保障吗?据记者了解,虽说以前曾有保险公司推出一种"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",对于因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、倒车镜及灯具单独损坏,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,但因风险难以控制,后期就未再推广下去。照目前情况来看,只有"车辆划痕险"或能在某种程度上给予因他人恶意行为,造成车身人为划痕的车主一种"变通"的保障。如有报道称,南京某小区露天停车场内十多辆汽车,被人在夜里恶意划坏。事后,投保了车辆划痕险的车主从保险公司获得了相应的理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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